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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司法主权应当被尊重

近期,美国和其他11国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发表联合声明,攻击中国人权状况,表达对所谓中国“继续恶化的人权纪录”的担忧,甚至还要求中国释放所有遭到囚禁的人权活动人士和律师。

对于美国和其他少数国家借口人权问题公开指责中国的做法,中国政府表示坚决反对。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11日说,这种做法不仅严重干涉中国内政和司法主权,而且违背法治精神,中方坚决反对,绝不接受。他还强调说:“中国是法治国家,中国司法机关依法办案,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各项合法权利。”

目前,美国等国家所提到的这些案件都还在中国的司法程序之中,事实真相究竟如何,还有待司法机关最终确认核实。作为崇尚法治的国家,对于这些尚处于司法程序之中的案件公开喊话、制造舆论,显然是对他国司法系统的公正性缺乏基本尊重。这种做法也有损于其自身的国际形象。

中国是一个追求法治的国家,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是中国的司法主权,没有人可以打着“人权卫士”的幌子无视法律。就目前已经公开的情况来看,中国这些年确实存在一些以“司法维权”为名,实际上行破坏法治基本精神之事。即使在西方,在一个成熟的法治社会里,社会活动人士或律师示以公众的绝不是秩序的“挑战者”形象。恰恰相反,这些人应该是稳定的法治秩序最积极的维护者。

公众人物的一举一动都影响着人们对于法治的理解和想象。然而近些年以所谓“人权”或“维权”为名激烈冲撞社会秩序的行为,已经给中国人的法治观念的培养带来了负面影响。比如,这其中就有人把缠访、闹访说成是“维权”,把破坏法庭秩序曲解为“反抗司法不公”,进而以他们误导性的片面解读煽动社会情绪,制造社会对立,伤害了中国法治的进步。可是这样的行为却得到了一些国家的支持。一些国家在“人权”的名义之下,对中国的司法主权进行干涉。

“鞋子合不合适自己穿着才知道”,任何一个国家保障人权都需要根据本国的国情,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模式和道路。生硬地将西方的历史传统和生活经验套用到中国身上,将西方对人权的理解无限放大成所谓“普世价值”,这本身也是西方中心主义傲慢的体现。即使退一步讲,如果连对中国司法机关能够给予公正审判的信任都没有,这就不仅仅是傲慢的问题了。

人权问题的政治化在国际上由来已久。一些国家明明有着不光彩的人权纪录,偏在人权问题上搞双重标准,对别国的人权问题说三道四。西方国家拿人权说事,不过是给追求私利的自己披上一件掩人耳目的华丽外衣而已。(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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