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加速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
女权也是人权的一部分。今年3月初开始实施的中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等与女性权利相关的话题,也在今年的两会上受到热议。“妇女是家庭暴力的高危受害人群,反家庭暴力法的颁布意味着她们的权利将得到更好的保护。”多年来致力于推动这一法律制定的全国人大代表孙晓梅对此感到欣慰。
“村里的妇女以前挨打都不知道该找谁帮助。”热汗古丽·依米尔代表是来自新疆的普通农民,她说,近些年,自治区各级妇联全方位多渠道多语种大力宣传反家庭暴力法、婚姻法等,当地公检法机关也在宣传教育中融入更多实际案例,有了法治撑腰,村里的妇女们感觉多了一层可靠的保障。
1954年,中国《宪法》把女性权利条款正式写进“公民的基本权利”当中,现行宪法更是对保护女性权利作出一系列规定,并由此制定了专门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宪法和法律为女性确立了“独立而不可侵犯的地位或身份”,使她们获得了与男性一样的自由、平等和尊严。随着中国对于女性权利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相关法律法规也在不断完善,中国正为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加速行动。
女性参政议政情况,是衡量一个国家人文水平的重要指标。全国人大制度设立以来,女性获选人大代表的比例在不断提高。据统计,在这一届人大代表当中,女性占代表总数的23.4%,她们当中,有外交官、航天员和奥运会冠军,也有小学校长、农民工和作家等等。
两会期间,有一位受关注度非常高的女性叫傅莹,她是全国人大的第一位女发言人,曾任中国驻菲律宾、澳大利亚、英国等国大使,今年是她第四次担任全国人大新闻发言人。这次全国人大的新闻发布会上,傅莹表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在反腐败的治本之道上积极发挥作用,今年将重点准备修订行政监察法。
权利日益受到保障的同时,中国的女性也在努力提高自身的各项素养。参加两会的女性代表们表示,中国领导人对于家风和家教的强调也为女性角色注入了更深的内涵。女性发挥自身优势,不仅能让家庭充满温馨和生机,还会为社会进步提供可贵的女性视角和努力。
中国的实践证明,推动妇女参加社会和经济活动,能有效提高妇女地位,也能极大提升社会生产力和经济活力。如今,千千万万美丽的中国女性,正在各自的舞台上创新、创造和务实奉献,散发着她们的传统美德和时代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