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2017年孔子学院奖学金招生办法
华南师范大学2017年孔子学院奖学金招生办法
点击:收藏本文
为培养合格的汉语教师,促进中华文化传播,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简称汉办)设立奖学金,委托海外孔子学院(独立设置的课堂),部分汉语考试考点(统称推荐机构)推荐优秀学生、学者和汉语教师到中国大学(统称接收院校)学习。
一、申请条件
1. 华南师范大学本年度招生对象为非中国籍人士,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18至35周岁之间(在职汉语教师可放宽至45周岁)。
2. 一学年研修项目不录取已在华学习的学生,一学期研修项目和四周研修项目不录取有来华留学经历者。
3. 已获得2017年孔子学院奖学金证书的“汉语桥”(世界大学生汉语比赛)优胜者。
二、 招生类别和要求
1.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
奖学金类型:全额奖学金或部分奖学金
资助期限:两学年
入学时间:2017年9月
要求:获学士或同等学位;通过HSKK中级,成绩达到60分;全额奖学金申请者HSK成绩应达到五级210分;部分奖学金申请者HSK应达到五级180分。
2.一学年研修项目
向有志于从事汉语翻译、汉学研究的学生和学者提供汉语言文学、中国历史、中国哲学高级课程。
奖学金类型:全额奖学金或部分奖学金
*全额奖学金或部分奖学金将综合考虑申请者HSK成绩和各国获奖者的比例,遵循先到先得原则发放
资助期限:11个月
入学时间:2017年9月
要求:汉语水平不低于HSKK中级60分; HSK四级不低于180分。
3. 一学期研修项目
奖学金类型:全额奖学金
资助期限:5个月
入学时间:2017年9月或2018年3月
不同课程的要求:
汉语言课程
向来华进修的在职汉语教师,预备攻读汉语国际教育本科的孔子学院(课堂)注册学员和汉语言专业学生提供汉语国际教育课程。申请者HSK成绩不低于三级210分,具有HSKK成绩。
太极文化课程
向有志于传播中国文化并有相关专业基础的人士分别提供太极文化研修课程。申请者须提供HSK成绩报告。
4.四周太极文化课程研修项目
申请范围:不录取有来华留学经历者;仅录取孔子学院(课堂)注册学员和教师
奖学金类型:全额奖学金
资助期限:四周
入学时间:2017年7月或2017年12月
要求:申请者提供HSK成绩报告
三、招生流程
1. 申请者登录奖学金网站(http://cis.chinese.cn),注册、填写《孔子学院奖学金申请表》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
2.汉办委托各国孔子学院(独立设置的孔子课堂),有关海外汉语考试考点作为推荐机构,择优选拔本地申请者,审核申请材料,并与接收院校联系,收取并转交奖学金生入学材料。
3. 申请材料经过汉办奖学金处确认有效后,由华南师范大学审核入学资格,并向汉办提交预录取人选。华南师范大学将对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申请者进行网上面试
4.汉办对符合条件者进行综合,择优录取。评审结果一般在申请材料确认有效后45个工作日内发布。
5.华南师范大学与学生确认留学意向后,须在15个工作日内将《录取通知书》、《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2表)和奖学金证书复印件等寄达推荐机构。
四、孔子学院奖学金申请材料清单
推荐机构和接收院校须核对申请者护照用名完整、国籍无误、永久通信地址真实有效。以下证明材料如非中文或英文版本,需提供相应的公证文件。
1. 与所有申请者有关的证明材料
1)护照照片页扫描件。未满18周岁的申请者,须由其父母正式委托在华常住的外国人或中国人作为该外国学生的监护人,并提交监护人保证书公证材料。
2)HSK、HSKK成绩报告(有效期两年)扫描件。
3)推荐机构负责人签发的推荐信(客观评价申请者并注明是否孔子学院学员或其它身份;在职汉语教师须附上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
2.与学历生有关的证明材料(学历生还需要提供上述材料)
4)提供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毕业预期证明)和在校学习成绩单。
5)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须提供两名副教授以上职称导师的推荐信。汉办将优先资助提供经公证的毕业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者。
华南师范大学有权对申请者进行现场面试或网上面试,要求申请者提供《孔子学院奖学金申请材料清单》外的其他证明材料也可能需要提供。
五、奖学金资助内容及标准
1. 全额奖学金资助内容
1)学费
2)住宿:为学生提供免费宿舍,一般为双人间;经奖学金生本人申请、接收院校批准,也可选择校外住宿。选择校外住宿者,由学校按月或按季度发放住宿费,标准为:700元人民币/月/人
3)生活费:一学年和一学期研修生标准为2500元人民币/月;汉语国际教育硕士标准为3000元人民币/月;四周研修生不享有生活费补助。
4)综合医疗保险
5)每年一次汉语水平考试(HSK)和一次汉语水平口语考试(HSKK)费用报销(四周研修生不适用)
2.部分奖学金
1) 学费
2) 住宿:为学生提供免费宿舍,一般为双人间;经奖学金生本人申请、接收院校批准,也可选择校外住宿。选择校外住宿者,由学校按月或按季度发放住宿费,标准为:700元人民币/月/人
3) 综合医疗保险
4) 每年一次汉语水平考试(HSK)和一次汉语水平口语考试(HSKK)费用
奖学金资助注意事项
1)奖学金生按学校每学期规定报到日期到校注册学籍,否则取消奖学金资格。当月15日(含15日)前到校注册者,该月发放全月生活费;十五日以后注册者,该月发放半月生活费;毕(结)业的生活费发放至学校确定的毕结)业日期之后的半个月;
2)在学期间(不含寒暑假)因个人原因离开中国时间超过15天者,停发非在华期间生活费;因个人原因休学、退学或受学校纪律处分者,接收院校应停发自休学、退学或接到处分通知之日起的生活费。
3)综合医疗保险参照中国教育部来华留学有关规定执行,由接收院校统一购买
4)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生须参加年度评审,学习成绩和汉语水平测试达到优秀者可在第二学年继续享受全额奖学金,达到良好者获得部分奖学金,其余停发奖学金。部分奖学金资助内容是:学费、住宿费和综合医疗保险费。
5)一学年和一学期研修生结业前参加一次汉语水平测试。汉语测试报名费均由学校报销。
六、免责声明
1.申请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招生条件的,概不受理。
2. 申请材料弄虚作假,或非本人填写提交的,一经查实,申请资格将被取消。
3.获奖者因故不能报到,应在报到日前15天书面告知接收院校并注明原因。无故未报到者,取消奖学金资格。
4.入学体检不合格,或中途退学、休学者,奖学金资格将被取消。
七、联系方式
(1)华南师范大学
联系人:于老师、梁老师
电话:0086-20-85215350/85210012
传真:0086-20-85215360
电邮:hscic7@scnu.edu.cn,cic5@scnu.edu.cn
(2)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奖学金处
地址:北京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29号 邮编:100088
Fax:+86-10-58595727 Email:scholarships@hanban.org